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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陶瓷网】佛山市陶瓷产业扶优扶强若干政策措施 |
【zhengce】2010-9-13发表: 佛山市陶瓷产业扶优扶强若干政策措施 为促进我市陶瓷产业优化提升,做大做强一批陶瓷企业,提升陶瓷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陶瓷产业调整提升工作的通知》和《佛山市陶瓷产业发展规划》有关精神,制定本政策。一、适用 佛山市陶瓷产业扶优扶强若干政策措施一、适用范围按照市制定的《佛山市陶瓷产业结构调整评价指导方案》,经检查评价达到要求并符合下列情况的企业,适用本政策。 二、扶优扶强政策措施(一)发展总部经济方面1、陶瓷企业总部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决策中心、营销中心、财务结算中心等设在佛山,而生产环节以外地为主;在佛山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2、加快做好陶瓷总部基地、采购中心、会展、专业批发市场的规划,在环境优先的前提下,合理规划陶瓷产业的空间布局。 3、加大对总部企业资金扶持力度,自2008年度开始,在市经济科技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发展总部经济专项,纳入佛山经济科技发展资金年度计划,在企业总部的设立、企业节能减排、企业上市、国际重要会展参展、区域品牌建设、行业技术攻关等方面予以支持。 4、在本市、区进行税务登记的新办总部企业,按其当年对市、区财政贡献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区自行制定。 6、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陶瓷总部基地建立出口通关一站式服务,支持鼓励国家级建筑卫生陶瓷实验室与国外认证机构合作,开展委托或分包认证业务,为陶瓷总部基地建设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 7、鼓励国内外陶瓷企业在我市设立采购中心,研发中心、检测中心、中介服务中心、培训中心、会展商务中心、物流中心等,完善提高陶瓷产业的综合服务功能。 (二)品牌建设方面8、支持和培育骨干企业、标志性产品形成著名区域品牌,推动企业争创更多的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出口名牌,形成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集聚辐射中心。 9、鼓励发展高端建筑卫生陶瓷、工艺美术陶瓷、特种陶瓷、陶瓷装备、陶瓷化工色釉料和陶瓷创意产业,对鼓励类项目的产业化发展,各级政府要在政策、资金、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12、按照城市规划、产业规划需要迁出中心城区的扶优扶强企业,符合规划的,若政府不对迁出企业土地实施收购储备时可申请改变用途,但必须进行“招拍挂”公开交易,并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迁出企业土地享受部分改变功能的收益,以土地升值补偿搬迁损失,同时,迁出企业的职工安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搬迁企业可向政府申请返还土地出让金,以财政支出方式用于企业职工安置。 13、合理确定改造片区的用地功能和开发强度,以会展业、旅游业、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企业总部基地等为基础,结合地块的兼容性质增强开发弹性,在满足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能力的前提下,鼓励适度提高开发容积率,有效发挥用地功能调整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五)节能减排方面16、鼓励采购、使用节材、节能减排的自主创新陶瓷产品。 (六)营商环境方面18、市、区两级科技专项资金、产学研资金要加大对陶瓷行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引导扶优扶强的企业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技术创新活动。 (七)智力支持方面23、积极引进和培育陶瓷企业总部人才,加大陶瓷总部企业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完善各层次人才培训体系。 24、人事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每年要对陶瓷企业用工和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了解,加大对各类各层次陶瓷工艺美术人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营销人才和技术工人等的培养和引进。 25、鼓励与高校合作举办陶瓷技术学院,开设陶瓷专业或分院,为我市陶瓷产业培养本地急需和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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